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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钢窗
塑钢窗的成品保护
时间:2011-11-20 07:06:42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管理员  点击数:

长春市阳光房有限公司―塑钢窗的成品保护

       7.1门窗应放置在清洁、平整的地方且避免日晒、雨淋,并不得与腐蚀物质接触;门窗不应直接接触地面,下部应放垫木,且应立放,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度,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。

  7.2储存门窗的环境温度应不小于5℃,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m,门窗在现场的放置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。

  7.3门窗在安装的过程中,应及时清除其表面水泥砂浆。

  7.4已安装好的窗框、扇的洞口不得再做运料通道。

  7.5严禁在门窗框、扇上支脚手架、悬挂重物;外脚手架不得压在门窗框、扇上,并严禁踩踏窗框、窗扇或窗撑。

  7.6应防止力器划伤门窗表面,并应防止电、气焊火花烧伤面层。

  7.7装修作业时,应采取措施防止门窗污染并严禁碰撞门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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